第一章 总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6年普通高等学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河南省教育行政部门关于招生录取工作的最新政策,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一条 学校全称
河南艺术职业学院
办学层次:专科。
办学类型:公办。
第二条 学校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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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艺术职业学院是经省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拥有70年办学历史的综合性公办高等艺术职业院校。学校地处河南省郑州市,地理位置优越,校园环境雅致,艺术底蕴深厚,教学资源丰富,各类教学与实践设施配置齐全。
学校成功入选河南省“双高计划”建设单位,获评全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河南坠子)传承基地、全国高水平艺术团(民族舞蹈)示范校,是河南省高等艺术人才培养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创新的重要阵地。
第三章 招生对象
第三条 招生对象
具有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籍的2026年应届中职毕业生。
第四章 学制及毕业证书
第四条 学制及毕业证书
我校所有专科专业学制三年,培养形式为全日制。学生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且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准予毕业,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学历证书的管理与发放,严格按照教育部及河南省相关文件规定执行。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为:河南艺术职业学院。
第五章 招生条件
第五条 招生条件
报考美术类专业的考生要求无色盲、色弱。
第六章 招生录取
第六条 招生计划
招生总计划由河南省教育厅确定。我校2026年对口升学各专业招生计划根据社会需求、教学资源等多种因素统筹分配。
第七条 录取规则
我校对口升学招生录取工作在河南省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执行教育部相关规定,全面贯彻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施“阳光工程”,均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投档规则为“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一轮投档”。总成绩相同的考生,中职类专业依次按语文、英语(合卷)、数学成绩排序;教育类专业依次按语文(幼师语文)数学(幼师数学)成绩排序。
第七章 其他事项
第八条 收费
我校严格执行国家政策、河南省物价局及河南省教育厅关于河南省教育收费项目和标准的规定,依据《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公办普通高校学费标准的通知》(豫发改收费〔2020〕456号)规定,专科学费标准,艺术类学费6000元/生·年,理工类4200元/生·年,文科类学费3700元/生·年。
住宿费标准为:郑东校区6人间800元/生∙年、8人间600元/生∙年,文化路校区6人间800元/生∙年、8人间600元/生∙年。
第九条 奖、助学金
学校有完善的奖、助学金制度,以国家奖助学金、学校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为主,以绿色通道、勤工助学、减免学费、临时困难补助等方式为辅,可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学习。具体项目及标准如下:
1.服兵役学费资助:自主择业的退役士兵,按政策规定,可申请学费减免,减免标准按所学专业的收费标准执行,每人每年最高20000元;学生在校或毕业后应征入伍,可申请学费补偿或助学贷款代偿,每人每年最高20000元;在校生入伍的,退役复学后可申请学费减免,减免标准按所学专业的收费标准执行,每人每年最高20000元。
2.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入学后可向学校申请高校国家助学贷款,也可在入学前到生源所在地县(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每生每年最高可申请助学贷款20000元。
3.奖学金:对各方面表现特别突出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10000元;家庭经济困难的品学兼优学生可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 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学校奖学金,根据成绩评定,分为特等、一等、二等、三等,奖励标准分别为每生每年4000元、1500元、1000元和500元。
4.助学金: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按困难程度确定,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700元;退役士兵均可享受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3700元。
5.勤工助学:学校设有勤工助学岗位,优先安排家庭特别困难的学生上岗,学生通过劳动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资助标准是:固定岗位根据工作内容、劳动强度和上岗时间,给予每人每月150元至500元不等的报酬。临时岗位一般以工作时长计酬,按小时支付,给予每人每小时不低于12元的报酬。



第八章 学校地址与联系方式
第十一条学校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郑开大道132号,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文化路79号。
学校网址:http://www.hnys.edu.cn
招生咨询电话:0371-60915002,60915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