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艺术职业学院公开遴选招标代理机构公告
河南艺术职业学院拟对“河南艺术职业学院招标代理机构服务库”进行更新,重新公开遴选招标代理机构,欢迎符合资格要求的申请人报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原则:公开、公平、公正。
二、服务范围:河南艺术职业学院招标采购项目,主要包括货物、服务和工程项目。
备注:对重大(单项金额3000万元以上)或特殊需求项目,遴选人可在“河南艺术职业学院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库”以外委托招标采购代理服务机构。
三、服务质量:符合国家、省、市等有关规定,能够熟练、规范代理高校各类型招标(采购)项目,满足遴选人代理需求。
备注:入围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应服从河南艺术职业学院管理,实行项目动态评价,合同期内动态评价不合格或出现两次拒绝服务的,将被取消服务资格。
四、服务期限:3年。
五、公开遴选数量:不超过7个。
六、申请人资格要求:
1.申请人进入河南省财政厅公布的招标代理机构目录,具备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地在郑州市城区;申请人具有在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评标的 CA 证书,能够在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展各种招标评标活动。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023年度完整财务审计报告)。
3.有依法缴纳税收、社会保障资信证明(2024年以来近一个月纳税证明、社保证明)。
4.申请人代理项目组由不少于3名的固定专业人员组成,项目组成员应具有政府采购资格证书或培训合格证书,并具有工程招投标培训证书,有在本单位连续缴纳满一年的社保证明。
5.在郑州市城区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具有招标工作必备的开、评标场地、设施以及档案室。
6.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豫财购〔2016〕15号文件等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还在执行期内的代理机构,不能参与本次遴选。
7.代理机构总公司及其分公司不能同时参与本次遴选,否则全部按无效处理。
8.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六、申请需提供的资料:
申请人需根据《河南艺术职业学院招标代理机构遴选文件》(详见本公告附件)要求提供《河南艺术职业学院招标代理机构服务库入库申请文件》。
七、申请时间及方式:
1.申请人于2024年9月2日9:30时(北京时间)之前将密封的《申请文件》要求正本一份,副本二份,U盘电子版一份。递交到郑州市郑东新区郑开大道132号河南艺术职业学院后勤服务楼(东餐厅楼)319房间,并办理登记手续。
2.电子邮箱递交和现场递交二者缺一即视为无效申请;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申请文件》视为无效申请。
3.有关事宜联系人:李老师 (0371-60867512)
八、特别说明
1.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是直接派往学校具体负责采购代理项目的工作人员,入库后服务期内不得更换,采购代理工作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项目经理不得挂名或转委托;因情况特殊确需变更的,变更后的项目经理应仍符合资格条件中对项目经理的要求,并经遴选人审批同意后方可变更,否则将从采购代理机构库中清除。
2.本次遴选活动是遴选人按照学校相关文件要求,本着优中选优兼顾公平的原则,选择对高校招标采购业务熟练的代理机构,从事学校招标采购代理业务并进行管理的自主行为,既不是政府采购项目,也不是依法必须招标的建设工程项目,不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同时也不属于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专项清理的通知》(财办库〔2021〕14号)的清理范围。
3.本次遴选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
4.遴选人不保证机构库中的每家代理机构都会被委托。
5.本次遴选活动最终解释权归遴选人所有。
附件:《河南艺术职业学院招标代理机构遴选文件》
河南艺术职业学院
2024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