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代理申请人:
关于公告中所述“七、申请时间及方式:2.电子邮箱递交和现场递交二者缺一即视为无效申请;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申请文件》视为无效申请”。为确保代理申请人信息保密性,本次遴选活动公告及遴选文件中未提供邮箱,导致该要求存在歧义,现将该要求澄清说明如下:
各潜在申请人按公告中所述“七、申请时间及方式:1.申请人于2024年9月2日9:30时(北京时间)之前将密封的《申请文件》要求正本一份,副本二份,U盘电子版一份。递交到郑州市郑东新区郑开大道132号河南艺术职业学院后勤服务楼(东餐厅楼)319房间,并办理登记手续”提交申请文件即可,但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申请文件》视为无效申请。
特此澄清说明。
河南艺术职业学院
2024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