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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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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采购项目编号:豫财磋商采购-2021-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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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采购项目名称:河南艺术职业学院练功房、小剧场维修改造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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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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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1年09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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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评审日期:2021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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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成交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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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 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豫政采(2)20211435-1
| 一楼戏曲练功房整体维修改造、教A区及4个功房地板及局部改造、小剧场局部维修改造
| 河南省尚坤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郑州市郑东新区聚源路东、宏图街北 1 号楼 6 层 602 号
| 3,098,593.77
| 元
| 序号
| 名称
| 施工范围
| 施工工期
| 项目经理
| 执业证书信息
| 1
| 河南艺术职业学院练功房、小剧场维修改造项目
| 竞争性磋商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的全部施工内容
| 60日历天
| 张利捷
| 豫2411414550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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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评审专家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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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小仲、李爱华、李振伟、唐艳丽、、姚艳香、郑兆雨(采购人代表)、张永杰(采购人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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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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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参照原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和原发改办[2003]857号文件中规定的收费标准,向成交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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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金额:24,69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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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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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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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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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同时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以邮寄、电子邮件等方式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对未通过形式性审查、实质性审查的供应商,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参与评审但未中标的,告知其本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 各有关当事人对评标结果如有异议者,可以在公告结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并附带相应的证明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邮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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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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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采购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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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河南艺术职业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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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郑开大道13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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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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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0371-60867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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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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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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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郑州市电厂路与泾河路向西200米路南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15号楼F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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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鹏勇、路登高、刘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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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0371-68850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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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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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联系人:王鹏勇、路登高、刘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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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0371-68850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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