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编号:豫教磋商采购-2021-231
2、项目名称:河南艺术职业学院采购审计咨询服务机构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无标的预算,根据审计标的内容参考国家收费标准取费。
序号 |
包号 |
服务机构及要求 |
备注 |
1 |
一 |
可开展财务收支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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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二 |
可开展财务收支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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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三 |
可开展工程造价的审计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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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项目概况及需求:河南艺术职业学院日常审计咨询服务和专项审计等业务,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实施竣工决算审计。范围包括不限于:审计机构明确相对固定人员进行日常审计咨询服务工作,工作方式根据实际需要分为电话咨询和现场审计服务;如有具体的工程竣工决算、财务收支审计、领导干部离任审计等专项需求则由审计机构安排人员进行专项审计工作。
5.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3质量要求:审计工作应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的合格标准。
5.4标准要求:满足采购人提出的技术标准及要求
5.4交付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5报价要求:参考国家给定标准百分比收取审计费用。
5.6项目完成时间和成果文件要求:按合同约定时间完成,出具审计报告;
5.7特定要求:潜在供应商可以参与包段一、二、三标段的磋商,但只能成交一个包段。原则如下:磋商小组按包段顺序给予评审,并根据综合得分排名推荐出包段一的前1-3名成交候选人,其包段一中的第一成交候选人仍参与包段二、三的评审,但不再参与包段二、三成交候选人推荐。
包段二的第一成交候选人仍参与包段三的评审,但不再参与包段三成交候选人推荐。
根据综合得分排名参考上述条件,包段三推荐出前1-3名成交候选人;
采购人对包段一、二、三各确认1名成交人;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生效后2年。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磋商:否
8、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1年12月1日
9、评审日期:2021年12月14日
二、成交情况:
标段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一 |
可开展财务收支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
河南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郑州市金水区红专路84号院6号楼8层820室、828室 |
0.82 |
% |
二 |
可开展财务收支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
河南金领优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
郑州市金水区姚砦路133号9号楼11层1111号 |
0.60 |
% |
三 |
可开展工程造价的审计机构 |
河南海纳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郑州市金水区郑汴路北、中州大道西公寓A座1单元12层A9号 |
0.72 |
% |
三、评审专家名单:
四、中标服务费:成交人应在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同时,发改价格〔2015〕299号规定,招标代理机构按每家2000元向成交供应商按收费标准收取(含税)。
开户名称:河南省教育招标服务有限公司
账 号:371903102310201
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农业路支行
财务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扶老师 18736086547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成交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艺术职业学院网》《河南省教育招标网》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如有异议者,可以在公告结束之日起7个工
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并附带相应的证明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邮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名称:河南艺术职业学院
采购人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郑开大道132号河南艺术职业学院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371-60867512
2.采购代理机构:河南省教育招标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花园路与农业路交叉口北100米路西河南省农业科学院农信楼一楼210房间。
联系人:李老师 文老师 王老师
联系方式:0371-56058512\1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方式:0371-5605851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