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FDZX-HW-2023-0422
二、项目名称:河南艺术职业学院“知味”辅导员工作室建设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郑州喜多来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东风路11号百脑汇1007室
成交金额:1764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名称:河南艺术职业学院“知味”辅导员工作室建设项目 响应内容:智慧平板、智慧工作站、活动桌椅、配套资料柜、交换机及场地的装修改造以及货物的配送、调试、培训等相关的服务; 交货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天内; 建设地点:河南艺术职业学院3#教学楼B区3B220; 质保期:三年; 其他:无 |
五、评审专家名单:
马志军、王领弟、刘杰(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人支付,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和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的规定以货物标准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
七、公告期限:
本次成交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本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其他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期限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①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②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③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④事实依据、⑤必要的法律依据、⑥提出质疑的日期,质疑函需加盖单位公章且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提供加盖单位公章且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并载明授权代表的姓名、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携带质疑函、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提交,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河南艺术职业学院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郑开大道132号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方式:0371-608675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方大国际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康宁街与普济路交会处德威广场12层
联系人:张舒婷、孙璐、刘玉冬
联系方式:0371-86120322、0371-85967760、0371-8596978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舒婷、孙璐、刘玉冬
联系方式:0371-86120322、0371-85967760、0371-85969785